分類及編號 | 公共資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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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集描述 |
統計訴願人就桃園市政府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,每年度經行政法院裁判撤銷之理由 |
主要欄位說明 |
年度(年度)、認定事實未臻明確(認定事實未臻明確)、適用法令錯誤(適用法令錯誤)、引用行政規章逾越法律規定(引用行政規章逾越法律規定)、對相同事例未為相同處理(對相同事例未為相同處理)、未踐行法定程序(未踐行法定程序)、原處分或原決定不當(原處分或原決定不當)、未針對請求標的處理(未針對請求標的處理)、行政訴訟時提出新證據請重新調查(行政訴訟時提出新證據請重新調查)、行政訴訟時事實變更請重新調查(行政訴訟時事實變更請重新調查)、行政訴訟時法令變更請重新調查(行政訴訟時法令變更請重新調查)、行政法院法令見解事實認定與行政機關不一致(行政法院法令見解事實認定與行政機關不一致)、行政法院見解前後不一致(行政法院見解前後不一致) |
資料集類型 | 原始資料 |
最後更新時間 | 2024-03-01 16:01:32 |
資料集瀏覽次數 | 2911 |
資料集下載次數 | 242 |
分類及編號 | 公共資訊 |
資料集描述 |
統計訴願人就桃園市政府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,每年度經行政法院裁判撤銷之理由 |
主要欄位說明 |
年度(年度)、認定事實未臻明確(認定事實未臻明確)、適用法令錯誤(適用法令錯誤)、引用行政規章逾越法律規定(引用行政規章逾越法律規定)、對相同事例未為相同處理(對相同事例未為相同處理)、未踐行法定程序(未踐行法定程序)、原處分或原決定不當(原處分或原決定不當)、未針對請求標的處理(未針對請求標的處理)、行政訴訟時提出新證據請重新調查(行政訴訟時提出新證據請重新調查)、行政訴訟時事實變更請重新調查(行政訴訟時事實變更請重新調查)、行政訴訟時法令變更請重新調查(行政訴訟時法令變更請重新調查)、行政法院法令見解事實認定與行政機關不一致(行政法院法令見解事實認定與行政機關不一致)、行政法院見解前後不一致(行政法院見解前後不一致) |
資料集類型 | 原始資料 |
資料提供方式 | |
最後更新時間 | 2024-03-01 16:01:32 |
收錄期間(起) | 2020-01-01 |
收錄期間(訖) | 2023-12-31 |
發布時間 | 2022-02-23 10:27:51 |
更新頻率 | 每年 |
授權方式 |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-第1版 |
資料集語系 | |
資料提供機關 | 法務局 |
資料集所屬管理機關聯絡人 | 楊妍鈴 |
資料集所屬管理機關聯絡人電話 | 3322101#5705 |
資料集所屬管理機關聯絡人電子郵件 | 10012226@mail.tycg.gov.tw |
資料集提供機關名稱 | 法務局 |
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 | 林宣宇 |
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電話 | 03-3322101分機5703 |
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電子郵件 | 10038561@mail.tycg.gov.tw |
資料集空間範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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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桃園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OAS標準之API說明文件:https://data.tycg.gov.tw/v2/api-docs Swagger產生API說明頁面網址:https://data.tycg.gov.tw/opendata/api-docs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