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電子郵件:從〔10063767@mail.tycg.gov.tw〕變更成〔10050091@mail.tycg.gov.tw〕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:從〔吳先生〕變更成〔湛浩偉〕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電話:從〔03-3322101#5587〕變更成〔03-3322101#5592〕資料集所屬管理機關聯絡人電子郵件:從〔〕變更成〔10050091@mail.tycg.gov.tw〕資料集所屬管理機關聯絡人:從〔〕變更成〔湛浩偉〕
2023-09-25 13:28:23
檔案名稱:從〔5-7 桃園市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被害人按年齡別分.csv〕變更成〔4-7 桃園市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被害人按年齡別分.csv〕
2022-09-29 17:54:30
備註:從〔1.定義: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家庭暴力者,謂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,地方政府主責機關接獲通報被害人數,在同一年度中,同一人不論通報多少次算1次。2.107年前,如通報單性別欄位未填寫歸類為不詳;自108年起,性別改為必填欄位,爰已無性別不詳,另案件不成立或屬第三性別等狀況則歸類為「其他」。單位:人桃園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OAS標準之API說明文件:https://data.tycg.gov.tw/v2/api-docsSwagger產生API說明頁面網址:https://data.tycg.gov.tw/opendata/api-docs〕變更成〔1.定義: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家庭暴力者,謂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,地方政府主責機關接獲通報被害人數,在同一年度中,同一人不論通報多少次算1次。2.通報單性別欄位未填寫者歸類為「不詳」,另自108年起,第三性別歸類為「其他」。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單位:人桃園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OAS標準之API說明文件:https://data.tycg.gov.tw/v2/api-docsSwagger產生API說明頁面網址:https://data.tycg.gov.tw/opendata/api-docs〕標籤/關鍵字:從〔[桃園市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被害人按年齡別分, 主計處, 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被害人按年齡別分]〕變更成〔[桃園市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被害人按年齡別分, 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被害人按年齡別分]〕
2022-09-29 17:54:28
審核意見:依據本府資訊科技局以府函送本府召開「110年度智慧城市推動會」會議紀錄陸、報告事項第二點工作報告及宣導事項之(四)資料治理(Mydata及Opendata資料介接)之主席總結事項,新增本處資料開放平臺資料集。。(由10050091 - 湛浩偉 【約僱人員】提出的變更)
2022-05-06 11:53:11
桃園市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被害人按年齡別分
2022-05-06 11:36:30
2022-05-06 11:36: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