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碼格式:從〔Big5〕變更成〔UTF-8〕檔案名稱:從〔20180308桃園市產銷履歷驗證_調查.csv〕變更成〔桃園市產銷履歷驗證清冊0716.csv〕
2024-07-16 10:59:01
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電子郵件:從〔10023084@mail.tycg.gov.tw〕變更成〔10035345@mail.tycg.gov.tw〕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:從〔林小姐〕變更成〔廖宜緯〕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電話:從〔03-3322101#5460〕變更成〔03-3340625〕主要欄位說明:從〔作物類別(作物類別)、作物名稱(作物名稱)、農業品經營業者名稱(農業品經營業者名稱)、農地縣市別(農地縣市別)、驗證面積(驗證面積)、驗證機構(驗證機構)、驗證到期日(驗證到期日)〕變更成〔作物類別(作物類別)、作物名稱(作物名稱)、經營者名稱(經營者名稱)、經營者縣市(經營者縣市)、農地所在縣市(農地所在縣市)、驗證面積-公頃(驗證面積-公頃)、驗證機構(驗證機構)、驗證到期日(驗證到期日)、經營者代碼(經營者代碼)〕資料集所屬管理機關聯絡人電子郵件:從〔10023084@mail.tycg.gov.tw〕變更成〔10035345@mail.tycg.gov.tw〕資料集所屬管理機關聯絡人:從〔林小姐〕變更成〔廖宜緯〕資料集所屬管理機關聯絡人電話:從〔03-3322101#5460〕變更成〔〕
2024-07-16 10:58:58
分類:從〔[公共資訊]〕變更成〔[開創事業]〕
2022-06-17 18:14:09
備註:從〔〕變更成〔桃園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OAS標準之API說明文件:https://data.tycg.gov.tw/v2/api-docsSwagger產生API說明頁面網址:https://data.tycg.gov.tw/opendata/api-docs〕
2021-06-23 09:49:54
編碼格式:從〔UTF-8〕變更成〔Big5〕檔案名稱:從〔桃園產銷履歷_調查.csv〕變更成〔20180308桃園市產銷履歷驗證_調查.csv〕
2018-03-08 15:18:29
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電子郵件:從〔10024240@mail.tycg.gov.tw〕變更成〔10023084@mail.tycg.gov.tw〕主要欄位說明:從〔作物類別(作物類別)、作物名稱(作物名稱)、主管縣市(主管縣市)、農業品經營業者名稱(農業品經營業者名稱)、驗證面積(驗證面積)、驗證機構(驗證機構)、驗證到期日(驗證到期日)〕變更成〔作物類別(作物類別)、作物名稱(作物名稱)、農業品經營業者名稱(農業品經營業者名稱)、農地縣市別(農地縣市別)、驗證面積(驗證面積)、驗證機構(驗證機構)、驗證到期日(驗證到期日)〕資料集所屬管理機關聯絡人電子郵件:從〔10024240@mail.tycg.gov.tw〕變更成〔10023084@mail.tycg.gov.tw〕收錄期間接(訖):從〔2016-01-13〕變更成〔2018-03-08〕
2018-03-08 15:18:19
主要欄位說明:從〔作物類別、作物名稱、農業品經營業者名稱、驗證面積、驗證機構〕變更成〔作物類別(作物類別)、作物名稱(作物名稱)、主管縣市(主管縣市)、農業品經營業者名稱(農業品經營業者名稱)、驗證面積(驗證面積)、驗證機構(驗證機構)、驗證到期日(驗證到期日)〕資料集提供機關:從〔〕變更成〔270006 【農務科】〕
2018-03-08 11:58:17
審核意見:開放。(由10028304 - 吳炳賢 【職代約僱人員】提出的變更)
2017-10-13 09:56:51
2017-10-12 15:11:33
桃園產銷履歷_調查.csv
2017-09-19 10:39:24
資料集描述:從〔一、。〕變更成〔桃園市產銷履歷調查〕更新頻率:從〔不定期〕變更成〔每年〕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電子郵件:從〔073070@mail.tycg.gov.tw〕變更成〔10024240@mail.tycg.gov.tw〕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:從〔李小姐〕變更成〔林小姐〕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電話:從〔03-3322101#5485〕變更成〔03-3322101#5460〕主要欄位說明:從〔產銷履歷〕變更成〔作物類別、作物名稱、農業品經營業者名稱、驗證面積、驗證機構〕資料量:從〔10〕變更成〔11〕資料集所屬管理機關聯絡人電子郵件:從〔〕變更成〔10024240@mail.tycg.gov.tw〕資料集所屬管理機關聯絡人:從〔〕變更成〔林小姐〕資料集所屬管理機關聯絡人電話:從〔〕變更成〔03-3322101#5460〕相關連結:從〔http://ep.swcb.gov.tw/ep/Default.aspx〕變更成〔〕標籤/關鍵字:從〔[農業局, 登記, 寵物, 公共資訊]〕變更成〔[農業局, 公共資訊]〕
2017-09-19 09:45:15
資料集描述:從〔一、動物保護法第19條及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規定,飼主應於犬隻出生日起四個月之內,檢具下列文件,攜帶犬隻至各寵物登記站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:(一)飼主身份證明文件(二)動物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文件二、犬隻之出生、取得、轉讓、遺失或死亡者,均應依法定期限至各寵物登記站辦理相關登記。三、犬隻未依以上規定辦理寵物登記者,依動物保護法第31條規定可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。四、有關規定及收費請參考動物保護法、寵物登記管理辦理及桃園市政府公告。〕變更成〔一、。〕主要欄位說明:從〔寵物登記〕變更成〔產銷履歷〕資料集所屬管理機關聯絡人電子郵件:從〔073070@mail.tycg.gov.tw〕變更成〔〕資料集所屬管理機關聯絡人:從〔陳先生〕變更成〔〕資料集所屬管理機關聯絡人電話:從〔03-3322101#5485〕變更成〔〕資料集名稱:從〔桃園市農村再生社區〕變更成〔桃園市政府農業局產銷履歷清冊〕
2017-06-09 18:18: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