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料集描述:從〔桃園市政府文化局(以下簡稱本局)為扶植本市文化創意產業人才,提升產值潛能及競爭力,促進地方文創品牌建立或加值應用,發揮地方文化內涵,特訂定本要點。〕變更成〔透過本要點以實際資源挹注,培育及扶植在地文創品牌發展,輔以行銷、智財權等相關輔導計畫,推廣桃園文創商品及品牌形象,帶動產業轉型。〕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電子郵件:從〔hungyiru@mail.tyccc.gov.tw〕變更成〔10023645@mail.tycg.gov.tw〕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:從〔洪小姐〕變更成〔洪薏茹小姐〕主要欄位說明:從〔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文化創意產業補助要點〕變更成〔條款(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文化創意產業補助要點 )、內容(透過本補助要點,培植在地文創業者及品牌。)〕資料集提供機關:從〔〕變更成〔文化局〕相關連結:從〔〕變更成〔https://zh-tw.facebook.com/taoyuancreative/〕資料集提供機關:從〔〕變更成〔330010 【文創影視科】〕標籤/關鍵字:從〔[]〕變更成〔[文創補助]〕
2018-03-21 18:55:42
審核意見:公開
2016-02-12 15:00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