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查得 23 筆資料

  • 廣晉軟體 修改了詮釋資料

    資料集描述:從〔桃園市客家文化館收費標準表(周邊廣場)〕變更成〔提供桃園市客家文化館收費標準表(周邊廣場)〕
    備註:從〔一、場地使用收費相關規定:(一)桃園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客家事務局主辦活動,免予收費。(二)本府及本府所屬機關學校,經本府客家事務局專案或會辦簽准者,減免收費。(三)基於公共利益或特殊情形申請使用,經本府客家事務局專案簽准者,減收場地使用費,其餘項目(清潔費、夜間照明費、保證金)依表列金額收費。二、售票入場者,加收二成場地使用費。三、「每時段」時間,以本表所定上午、下午、晚間之時間為準,有未足時數者,以一時段計算。如提前或逾時使用本場地,依申請時段費用,比例加收費用,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,並得由保證金內扣除。四、彩排佈置時間,第一次免收場地使用費,第二次以上以申請使用時段場地使用費之百分之五十收費;其餘項目(清潔費、夜間照明費、保證金)均依表列金額收費。五、場地連續使用期限以一星期(日曆天)為限。六、本表所稱「平日」指星期一至星期五;所稱「假日」指星期六至星期日。單位:新臺幣(元)

    桃園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OAS標準之API說明文件:https://data.tycg.gov.tw/v2/api-docs

    Swagger產生API說明頁面網址:https://data.tycg.gov.tw/opendata/api-docs〕變更成〔一、場地使用收費相關規定:(一)桃園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客家事務局主辦活動,免予收費。(二)本府及本府所屬機關學校,經本府客家事務局專案或會辦簽准者,減免收費。(三)基於公共利益或特殊情形申請使用,經本府客家事務局專案簽准者,減收場地使用費,其餘項目(清潔費、夜間照明費、保證金)依表列金額收費。二、售票入場者,加收二成場地使用費。三、「每時段」時間,以本表所定上午、下午、晚間之時間為準,有未足時數者,以一時段計算。如提前或逾時使用本場地,依申請時段費用,比例加收費用,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,並得由保證金內扣除。四、彩排佈置時間,第一次免收場地使用費,第二次以上以申請使用時段場地使用費之百分之五十收費;其餘項目(清潔費、夜間照明費、保證金)均依表列金額收費。五、場地連續使用期限以一星期(日曆天)為限。六、本表所稱「平日」指星期一至星期五;所稱「假日」指星期六至星期日。單位:新臺幣(元)
    桃園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OAS標準之API說明文件:https://data.tycg.gov.tw/v2/api-docs
    Swagger產生API說明頁面網址:https://data.tycg.gov.tw/opendata/api-docs〕

    2021-06-19 11:37:41

  • 廣晉軟體 修改了詮釋資料

    主要欄位說明:從〔場地別(場地別)、坪數(坪數)、時段(時段)、時間(時間)、場地使用費_平日_每時段(場地使用費_平日_每時段)、場地使用費_假日_每時段(場地場地使用費_假日_每時段使用費_假日_每時段)、清潔費_每時段(清潔費_每時段)、夜間照明費_每時段

    (夜間照明費_每時段)、場地範圍(場地範圍)、保證金(保證金)〕變更成〔場地別(場地別)、坪數(坪數)、時段(時段)、時間(時間)、場地使用費_平日_每時段(場地使用費_平日_每時段)、場地使用費_假日_每時段(場地使用費_假日_每時段)、清潔費_每時段(清潔費_每時段)、夜間照明費_每時段(夜間照明費_每時段)、場地範圍(場地範圍)、保證金(保證金)〕

    2021-06-11 19:47:08

  • 廣晉軟體 更新了一個資源資料

    檔案名稱:從〔資料開放-05-桃園市客家文化館收費標準表(周邊廣場)-園經科(請更新至最新資訊)ok (2) (2).csv〕變更成〔資料開放-05-桃園市客家文化館收費標準表(周邊廣場)-園經科(請更新至最新資訊)ok (2) (2) (4).csv〕

    2021-06-11 19:43:46

  • 廣晉軟體 修改了詮釋資料

    備註:從〔一、場地使用收費相關規定:(一)桃園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客家事務局主辦活動,免予收費。(二)本府及本府所屬機關學校,經本府客家事務局專案或會辦簽准者,減免收費。(三)基於公共利益或特殊情形申請使用,經本府客家事務局專案簽准者,減收場地使用費,其餘項目(清潔費、夜間照明費、保證金)依表列金額收費。二、售票入場者,加收二成場地使用費。三、「每時段」時間,以本表所定上午、下午、晚間之時間為準,有未足時數者,以一時段計算。如提前或逾時使用本場地,依申請時段費用,比例加收費用,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,並得由保證金內扣除。四、彩排佈置時間,第一次免收場地使用費,第二次以上以申請使用時段場地使用費之百分之五十收費;其餘項目(清潔費、夜間照明費、保證金)均依表列金額收費。五、場地連續使用期限以一星期(日曆天)為限。六、本表所稱「平日」指星期一至星期五;所稱「假日」指星期六至星期日。單位:新臺幣(元)


    桃園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OAS標準之API說明文件:https://data.tycg.gov.tw/v2/api-docs

    Swagger產生API說明頁面網址:https://data.tycg.gov.tw/opendata/api-docs〕變更成〔一、場地使用收費相關規定:(一)桃園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客家事務局主辦活動,免予收費。(二)本府及本府所屬機關學校,經本府客家事務局專案或會辦簽准者,減免收費。(三)基於公共利益或特殊情形申請使用,經本府客家事務局專案簽准者,減收場地使用費,其餘項目(清潔費、夜間照明費、保證金)依表列金額收費。二、售票入場者,加收二成場地使用費。三、「每時段」時間,以本表所定上午、下午、晚間之時間為準,有未足時數者,以一時段計算。如提前或逾時使用本場地,依申請時段費用,比例加收費用,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,並得由保證金內扣除。四、彩排佈置時間,第一次免收場地使用費,第二次以上以申請使用時段場地使用費之百分之五十收費;其餘項目(清潔費、夜間照明費、保證金)均依表列金額收費。五、場地連續使用期限以一星期(日曆天)為限。六、本表所稱「平日」指星期一至星期五;所稱「假日」指星期六至星期日。單位:新臺幣(元)

    桃園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OAS標準之API說明文件:https://data.tycg.gov.tw/v2/api-docs

    Swagger產生API說明頁面網址:https://data.tycg.gov.tw/opendata/api-docs〕

    2021-06-11 19:43:45

  • 廣晉軟體 更新了一個資源資料

    檔案名稱:從〔資料開放-05-桃園市客家文化館收費標準表(周邊廣場)-園經科(請更新至最新資訊)ok (2).csv〕變更成〔資料開放-05-桃園市客家文化館收費標準表(周邊廣場)-園經科(請更新至最新資訊)ok (2) (2).csv〕

    2021-06-09 20:48:39

  • 廣晉軟體 更新了一個資源資料

    檔案名稱:從〔資料開放-05-桃園市客家文化館收費標準表(周邊廣場)-園經科(請更新至最新資訊)ok.csv〕變更成〔資料開放-05-桃園市客家文化館收費標準表(周邊廣場)-園經科(請更新至最新資訊)ok (2).csv〕

    2021-06-09 20:33:17

  • 廣晉軟體 修改了詮釋資料

    主要欄位說明:從〔場地別(場地別)、坪數(坪數)、時段(時段)、時間(時間)、場地使用費_平日_每時段(場地使用費_平日_每時段)、場地使用費_假日_每時段(場地使用費_假日_每時段)、清潔費_每時段(清潔費_每時段)、夜間照明費_每時段

    (夜間照明費_每時段)、場地範圍(場地範圍)、保證金(保證金)〕變更成〔場地別(場地別)、坪數(坪數)、時段(時段)、時間(時間)、場地使用費_平日_每時段(場地使用費_平日_每時段)、場地使用費_假日_每時段(場地場地使用費_假日_每時段使用費_假日_每時段)、清潔費_每時段(清潔費_每時段)、夜間照明費_每時段

    (夜間照明費_每時段)、場地範圍(場地範圍)、保證金(保證金)〕

    2021-06-09 20:06:17

  • 碩網資訊 修改了詮釋資料

    備註:從〔一、場地使用收費相關規定:(一)桃園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客家事務局主辦活動,免予收費。(二)本府及本府所屬機關學校,經本府客家事務局專案或會辦簽准者,減免收費。(三)基於公共利益或特殊情形申請使用,經本府客家事務局專案簽准者,減收場地使用費,其餘項目(清潔費、夜間照明費、保證金)依表列金額收費。二、售票入場者,加收二成場地使用費。三、「每時段」時間,以本表所定上午、下午、晚間之時間為準,有未足時數者,以一時段計算。如提前或逾時使用本場地,依申請時段費用,比例加收費用,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,並得由保證金內扣除。四、彩排佈置時間,第一次免收場地使用費,第二次以上以申請使用時段場地使用費之百分之五十收費;其餘項目(清潔費、夜間照明費、保證金)均依表列金額收費。五、場地連續使用期限以一星期(日曆天)為限。六、本表所稱「平日」指星期一至星期五;所稱「假日」指星期六至星期日。單位:新臺幣(元)〕變更成〔一、場地使用收費相關規定:(一)桃園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客家事務局主辦活動,免予收費。(二)本府及本府所屬機關學校,經本府客家事務局專案或會辦簽准者,減免收費。(三)基於公共利益或特殊情形申請使用,經本府客家事務局專案簽准者,減收場地使用費,其餘項目(清潔費、夜間照明費、保證金)依表列金額收費。二、售票入場者,加收二成場地使用費。三、「每時段」時間,以本表所定上午、下午、晚間之時間為準,有未足時數者,以一時段計算。如提前或逾時使用本場地,依申請時段費用,比例加收費用,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,並得由保證金內扣除。四、彩排佈置時間,第一次免收場地使用費,第二次以上以申請使用時段場地使用費之百分之五十收費;其餘項目(清潔費、夜間照明費、保證金)均依表列金額收費。五、場地連續使用期限以一星期(日曆天)為限。六、本表所稱「平日」指星期一至星期五;所稱「假日」指星期六至星期日。單位:新臺幣(元)


    桃園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OAS標準之API說明文件:https://data.tycg.gov.tw/v2/api-docs

    Swagger產生API說明頁面網址:https://data.tycg.gov.tw/opendata/api-docs〕

    2019-07-02 16:52:12

  • 劉醫瑞 修改了詮釋資料

    資料集描述:從〔桃園市客家認證餐廳〕變更成〔桃園市客家文化館收費標準表(周邊廣場)〕

    2018-07-17 14:58:46

  • 陳春德 更新了一個資源資料

    檔案名稱:從〔05-桃園市客家文化館收費標準表(周邊廣場).csv〕變更成〔資料開放-05-桃園市客家文化館收費標準表(周邊廣場)-園經科(請更新至最新資訊)ok.csv〕

    2018-07-13 13:52:28

  • 陳春德 修改了詮釋資料

    主要欄位說明:從〔場地別,坪數,時段,時間,場地使用費_平日_每時段,場地使用費_假日_每時段,清潔費_每時段,夜間照明費_每時段,場地範圍,保證金〕變更成〔場地別(場地別)、坪數(坪數)、時段(時段)、時間(時間)、場地使用費_平日_每時段(場地使用費_平日_每時段)、場地使用費_假日_每時段(場地使用費_假日_每時段)、清潔費_每時段(清潔費_每時段)、夜間照明費_每時段

    (夜間照明費_每時段)、場地範圍(場地範圍)、保證金(保證金)〕
    資料集提供機關:從〔〕變更成〔客家事務局〕
    資料集提供機關:從〔〕變更成〔380350000A 【客家事務局】〕

    2018-04-02 15:44:51

  • 陳春德 核准了資料集上架

    審核意見:新增。(由10022203 - 陳春德 【】提出的變更)

    2017-06-13 16:57:38

  • 碩網資訊 修改了詮釋資料

    備註:從〔〕變更成〔一、場地使用收費相關規定:(一)桃園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客家事務局主辦活動,免予收費。(二)本府及本府所屬機關學校,經本府客家事務局專案或會辦簽准者,減免收費。(三)基於公共利益或特殊情形申請使用,經本府客家事務局專案簽准者,減收場地使用費,其餘項目(清潔費、夜間照明費、保證金)依表列金額收費。二、售票入場者,加收二成場地使用費。三、「每時段」時間,以本表所定上午、下午、晚間之時間為準,有未足時數者,以一時段計算。如提前或逾時使用本場地,依申請時段費用,比例加收費用,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,並得由保證金內扣除。四、彩排佈置時間,第一次免收場地使用費,第二次以上以申請使用時段場地使用費之百分之五十收費;其餘項目(清潔費、夜間照明費、保證金)均依表列金額收費。五、場地連續使用期限以一星期(日曆天)為限。六、本表所稱「平日」指星期一至星期五;所稱「假日」指星期六至星期日。單位:新臺幣(元)〕

    2017-06-07 16:28:35

  • 碩網資訊 修改了詮釋資料

    2017-06-07 16:27:17

  • 碩網資訊 修改了詮釋資料

    2017-06-07 16:26:39

  • 碩網資訊 修改了詮釋資料

    2017-06-07 16:25:35

  • 碩網資訊 修改了詮釋資料

    2017-06-07 16:24:47

  • 碩網資訊 修改了詮釋資料

    2017-06-07 16:23:27

  • AD系統管理者 修改了詮釋資料

    主要欄位說明:從〔桃園市客家認證餐廳〕變更成〔場地別,坪數,時段,時間,場地使用費_平日_每時段,場地使用費_假日_每時段,清潔費_每時段,夜間照明費_每時段,場地範圍,保證金〕

    2017-06-07 15:29:56

  • AD系統管理者 更新了一個資源資料

    資料項目描述:從〔〕變更成〔桃園市客家文化館周邊廣場使用收費基準表〕

    2017-06-07 15:28: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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