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: 桃園市特定寵物業名冊
桃園市合法犬貓販賣及繁殖處所名單
最後更新時間: 2024-08-27 16:54:27
2: 桃園市寵物登記機構
一、動物保護法第19條及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規定,飼主應於犬隻出生日起四個月之內,檢具下列文件,攜帶犬隻至各寵物登記站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: (一)飼主身份證明文件 (二)動物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文件...
最後更新時間: 2024-10-07 14:05: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