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及編號 | 交通及通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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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集描述 |
提供桃園市政府各區公有路燈桿懸掛廣告物開放路段表 |
主要欄位說明 |
行政區(行政區)、懸掛路段_備註說明(懸掛路段_備註說明 )、連絡電話(連絡電話) |
資料集類型 | 原始資料 |
最後更新時間 | 2022-06-20 14:14:22 |
資料集瀏覽次數 | 10821 |
資料集下載次數 | 562 |
分類及編號 | 交通及通訊 |
資料集描述 |
提供桃園市政府各區公有路燈桿懸掛廣告物開放路段表 |
主要欄位說明 |
行政區(行政區)、懸掛路段_備註說明(懸掛路段_備註說明 )、連絡電話(連絡電話) |
資料集類型 | 原始資料 |
資料提供方式 | 手動上傳 |
最後更新時間 | 2022-06-20 14:14:22 |
收錄期間(起) | |
收錄期間(訖) | |
發布時間 | 2017-01-13 11:36:02 |
更新頻率 | 每年 |
授權方式 |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-第1版 |
資料集語系 | zh |
資料提供機關 | 環境保護局 |
資料集所屬管理機關聯絡人 | 尹新勝 |
資料集所屬管理機關聯絡人電話 | 03-3381900#202 |
資料集所屬管理機關聯絡人電子郵件 | 110162@tyemid.gov.tw |
資料集提供機關名稱 | 環境保護局 |
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 | 尹新勝 |
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電話 | 03-3381900#202 |
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電子郵件 | 110162@tyemid.gov.tw |
資料集空間範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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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【註1】非營利性廣告懸掛路段為全區各路段,需提出申請,由環境清潔稽查大隊同意後始得懸掛。 *廣告旗每組雙幅新臺幣200元;保證金每組雙幅300元,懸掛期間以一期15天為限。 *各機關及公立學校辦理業務或教育宣導,免收使用費及保證金。 *申請人因故未能如期使用,應於原訂設置日期七個工作日前通知執行機關,無息退還已繳交之使用費及保證金;逾期未通知者,使用費不予退還。 桃園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OAS標準之API說明文件:https://data.tycg.gov.tw/v2/api-docs Swagger產生API說明頁面網址:https://data.tycg.gov.tw/opendata/api-docs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