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點,開放借用對象,開放時間,面積,地址,_id 府前廣場,本府各局處及合法立案之法人或團體,原則星期一至星期五(上班日),3985平方公尺(約1205坪),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前廣場,1 桃園市綜合會議廳(201會議廳),本府各局處及合法立案之法人或團體,原則星期一至星期五(上班日),542平方公尺(約164坪),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號2樓,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