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查決定,文號,案名,_id 維持原處分,1030028404,因未繳納 102年使用牌照稅,復於102年9月30日使用公共道路,經通報交查查獲,1 應予駁回,1030031008,因未繳納100年至102年使用牌照稅,分別於100年9月30日、101年9月19日及102年12月6日使用公共道路經本局查獲,2 撤銷原處分,1030037883,因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6月22日使用公共道路遭警方查獲,3 維持原處分,1030020935,100年12月27日因逾期檢驗經監理機關註銷牌照,復於102年10月13日使用公共道路經警方查獲,4 維持原核定及原處分,1030024259,申請人所有之自用小客車,於100年11月29日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登記,因超過停駛期限經監理機關於101年12月3日逕為註銷牌照。系爭車輛復於102年9月17日使用公共道路經警方查獲,5 維持原處分,1030019804,因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仍於102年9月16日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本局查獲,6 撤銷原處分,1030030232,因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並於102年12月29日使用公共道路經本局查獲,7 撤銷原處分,1030030823,因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11月6日使用公共道路遭警方查獲,8 維持原處分,1030018421,因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10月5日使用公共道路經本局查獲,9 維持原處分,1030020873,因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復於102年11月21日使用公共道路經本局查獲,10 撤銷原核定,1030009666,申請人因自102年8月9日起已遷離原申請免稅地址,逾期未補正,核與免稅規定不符,11 維持原處分,1030010916,因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8月8日使用公共道路經○○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查獲,12 維持原處分,1030018031,因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10月5日使用公共道路為本局查獲,13 維持原核定,1030010860,申請人主張土地大部分在陡峭山坡地裡面,並無處分使用上之實際效益,依土地法第195條規定可免徵地價稅,14 撤銷原處分,1030017729,因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復於102年12月15日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本局查獲,15 維持原核定,1030021455,戶籍遷出,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16 撤銷原處分,1030010424,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9月21日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警方查獲,17 維持原處分,1030010493,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10月8日使用公共道路經警方查獲,18 維持原處分,1030016296,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10月19日使用公共道路經警方查獲,19 維持原處分,1030016296,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10月19日使用公共道路經警方查獲,20 維持原處分,1030016296,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10月19日使用公共道路經警方查獲,21 維持原處分,1030016296,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10月19日使用公共道路經警方查獲,22 維持原處分,1030016296,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10月19日使用公共道路經警方查獲,23 維持原處分,1030016296,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10月19日使用公共道路經警方查獲,24 維持原核定及及原處分,1030016606,申請人主張系爭車輛因待修停放在非主要且無畫線之道路上,此停車處對路人及交通並無重大影響,且該車亦於102年1月11日辦理停駛,故車子停放於該處並無使用之情事,請免予補稅處罰,25 維持原核定,1020089343,申請人主張繼承之土地,故102年地價稅應追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,26 維持原處分,1030009549,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9月19日使用公共道路經警方查獲,27 維持原處分,1030009928,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11月15日使用公共道路經本局查獲,28 維持原核定,1030008391,申請人主張土地為多人共同持有,其他所有權人因已向本局提出課徵田賦申請,經核准後皆免納地價稅,惟申請人因工作關係,常需跑環島行程,致未能及時提出申請,懇請予以同一處理,免納102年地價稅,29 維持原處分,1030008727,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10月18日使用公共道路經本局查獲,30 撤銷原核定,1020060061,申請人主張系爭土地之道路、電力、自來水及排水系統完全不通,屬公共設施未完竣,不應課稅,31 維持原核定,1020089453,土地事後已呈現技術上無法使用之情況,應符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免徵地價稅,32 維持原核定,1020059090,申請人主張土地為公同共有地價稅不應都由申請人負擔,33 維持原核定,1020085429,申請人主張○○○段674-25地號土地臨計畫道路未開闢,所謂「公設完竣」應屬全部完竣,而非部分完竣,34 撤銷原處分,1020082475,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7月11日使用公共道路經本局查獲,35 撤銷重核,1020085620,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6月25日使用公共道路為本局查獲,36 程序不合,1020080229,申請人主張家中都有長輩在家,並未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,卻要被裁罰滯納金,實在不合理,37 維持原核定,1020088123,申請人主張於102年8月30日始取得系爭土地,依公平原則,102年地價稅應以申請人取得所有權時核算,而非以102年全年核計,請重新核定稅額,38 維持原核定,1020089229,申請人主張於101年出售房屋時,漏未將公共設施土地併同移轉過戶,惟該土地屬不能使用亦無法出售之畸零地,本局應斟酌實情以個案註銷該筆土地地價稅,39 ,1020084940,未繳納101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1月11日使用公共道路經警方查獲,40 撤銷原處分,1020088897,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9月10日使用公共道路經警方查獲,41 維持原處分,1030008179,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9月30日使用公共道路為本局查獲,42 撤銷原處分,1030006440,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9月30日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為本局查獲,43 撤銷原處分,1020085065,因拒不過戶經監理機關於102年6月13日註銷牌照,仍於102年7月29日使用他車牌照駕駛系爭車輛使用公共道路,經交通警察大隊查獲,44 維持原處分,1020082359,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8月28日使用公共道路為本局查獲,45 維持原核定,1020073008,戶籍遷出,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,46 撤銷重核,1020060931,工廠登記面積與核定營業減半的面積不符,47 維持原核定,1020062061,戶籍遷出,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48 程序不合,1020063556,因未繳納101年使用牌照稅,於101年8月9日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本局查獲,49 維持原核定,1020065562,非作農業使用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50 維持原核定,1020050913,非作農業使用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,51 維持原核定,1020068944,戶籍遷出,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,52 程序不合,1020060264,因未繳納101年使用牌照稅,於101年12月15日使用公共道路經警方查獲,53 維持原核定,1020063817,非作農業使用改按公共設施保留地及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,54 維持原處分,1020067892,因申請人未繳納101年使用牌照稅,復於102年4月26日使用公共道路經警方查獲,55 撤銷原核定,1020061662,申請人主張於5月11日用電話語音信用卡鍵入繳款類別、銷帳編號等資料繳稅,但誤繳至101年綜所稅,56 維持原核定,1020068998,申請人之戶籍雖未遷入改建後分得之4樓,但申請標的土地自始即為自用住宅用地,與財政部核釋尚無不合,應准予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,57 維持原核定,1020064983,戶籍遷出,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,58 維持原核定,1020065534,戶籍遷出,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,59 維持原核定,第1020063685,戶籍遷出,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,60 維持原核定,1020057297,非作農業使用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,61 維持原核定,1020057297,非作農業使用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,62 維持原核定,1020064949,戶籍遷出,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,63 維持原核定,1020047435,申請人主張應依實際使用營業面積核算非自用住宅用地比例,64 撤銷原核定及原處分,1020050525,因100年12月1日逾期檢驗經監理機關註銷牌照,仍於102年1月13日行駛於公共水陸道路經警方查獲,65 維持原處分,1020065933,因未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6月1日使用公共道路經警方查獲,66 撤銷原處分,1020067454,因逾期檢驗經監理機關註銷牌照。嗣於102年2月23日使用公共道路經新北市交通局查獲,67 撤銷原處分,1020053632,因未繳納98及101年使用牌照稅,復於102年4月29日使用公共道路經本局查獲,68 部分程序不合 ,部分維持原核定,1021013372,申請人主張稅捐機關應詳查繼承系統表,依繼承人之應繼分,發單要求繳納,69 本稅撤銷重核,罰鍰維持,1020051676,申請人主張系爭車輛為權利車,其並非系爭車輛之所有權人,70 維持原處分,1020061886,因未繳納101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5月20日使用公共道路經本局查獲,71 維持原核定,1020048681,通知戶籍遷出期間仍與身心障礙者同住之證明文件,以辦理遷出期間繼續免徵使用牌照稅,申請人逾期未補正。,72 維持原核定,1020059893,戶籍遷出,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,73 撤銷原核定,1020047596,地價稅稅單是由康復之家受雇人代簽收,致未能及時繳納地價稅,74 維持原處分,1020050171,因未繳納101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2月5日使用公共道路經通報交查查獲,75 維持原核定,1020056976,戶籍遷出,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,76 撤銷重核,1020040399,歷年來寒暑假期間,餐廳與購物中心亦均停止營業,足證房屋僅係對本校師生營業,而非對外營業,77 維持原處分,1020035226,因未繳納101年使用牌照稅,於102年1月26日使用公共道路經警方查獲,78 維持原核定,1020047296,戶籍遷出,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79 撤銷原核定,1020045143,因逾期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本局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5條規定,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,80 維持原處分,1020050168,因逾期檢驗,經監理機關於101年3月5日註銷牌照後,復於102年4月30日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,81 撤銷原處分,1020041179,申請人主張公司早已倒閉,代表人已死亡,不可能將牌照借供他人使用,應裁罰使用人,82 維持原處分,1020035683,因未繳納101年使用牌照稅,於101年12月18日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警方查獲,83 維持原核定,1020047297,戶籍遷出,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,84 程序不合,1020046987,因未繳納101年使用牌照稅,於101年11月27日使用公共道路經本局查獲,85 撤銷原核定,1020043092,申請人張土地取得方式為市地重劃,需地機關為桃園縣政府,實屬土地稅法第39條所述公共設施保留地,應免徵土地增值稅,86 ,1020045672,本局將陽台面積併入房屋稅課稅面積,陽台外推既經桃園縣政府認定屬於違章建築,不應課徵房屋稅,87 撤銷原核定,1020059480,信件均未收到,請准予退還102年使用牌照稅滯納金,88 維持原核定,1020041844,課徵滯納金,89 程序不合,1020042149,因逾期繳納102年使用牌照稅,本局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5條規定,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,90 撤銷重核,1020027106,案外人莊○○所有之自用小客車(車號:○○○○-○○) (以下簡稱系爭車輛),因逾期檢驗經監理機關於97年9月26日註銷牌照,申請人仍於102年2月27日使用他車(○○-○○○○)牌照駕駛系爭車輛使用公共道路,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查獲。,91 維持原核定,1020035034,銀行假日休息無法繳納稅金,不可加徵假日滯納金,92 維持原核定,1020035455,戶籍遷出,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93 維持原核定,1020040682,戶籍遷出,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94 維持原處分,1020036656,因未繳納101年使用牌照稅,使用公共道路經本局查獲,95 維持原核定,10200354551,戶籍遷出,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96 撤銷原核定,1020028521,不符身心障礙免稅補徵案,97 維持原核定,1020034269,拋棄繼承後使用車輛經警方查獲,依法補稅案,98 程序不合,1020028961,因未繳納95年、96年使用牌照稅,使用公共道路為本局查獲,99 維持原核定,1020037269,戶籍遷出,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100